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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种类有:
  产权清晰的房产贷款
  在银行按揭中的房产再贷款
  抵押在银行的房产再贷款
  产权证未办的房产贷款
代垫银行到期贷款再贷款
代办二手房买卖并办理银行按揭
代办房产评估 汽车抵押贷款
  中小型企业贷款 企业授信
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贷款
  公务员、教师、医生深户等信用贷款
房地产经纪、房地产开发贷款、地皮经纪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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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   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股东可用个人或他人名下的商品房作抵押,向银行申请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资金周转等合法指定用途的贷款。 银行贷款流程借款单位必须具备的几项基本条件:

  1 、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,登记注册,持有营业执照;

  2 、实行独立经济核算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。即企业有独立从事生产、商品流通和其他经营活动的权力,有独立的经营资金、独立的财务计划与会计报表,依靠本身的收入来补偿支出,独立地计划盈亏,独立对外签订购销合同;

  3 、有一定的自有资金;

  4 、遵守政策法令和银行信贷、结算管理制度,并按规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;

  5 、产品有市场;

  6 、生产经营要有效益;

  7 、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;

  8 、恪守信用等十余项内容。

 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:

  1 、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;

  2 、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年检手续;

  3 、资产负债率符合银行的要求等等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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